7月5日晚上,經濟管理學院在霞山校區圖書館報告廳召開學院第二屆教職工暨工會會員第二次大會。會議由學院黨委書記阮彭林主持,共有73名教職工出席了會議。首先,校工會副主席丁永成代表學校工會致辭,隨后學院工會主席唐志軍作了工會工作報告,院長寧凌對《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校內津貼分配實施細則》、《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職工考核暫行辦法》制定的依據、原則、過程進行了說明,并對每一條款進行了詳細解釋。最后,大會表決通過了《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校內津貼分配實施細則》(72票同意、1票反對)和《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職工考核暫行辦法》(68票同意、1票反對、4票棄權)。
為科學地制訂學院業績津貼分配細則,學院成立了以工會主席為組長的業績津貼分配工作小組和書記、院長為組長的業績津貼分配領導小組,由工作小組負責起草業績津貼分配細則,確定了“制度性、歷史性、科學性、專款專用”的業績分配原則,經過了“學習文件—起草初稿—征求意見—修改初稿—公布第二稿—再征求意見—完善定稿—開會通過”等流程,最后完成《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校內津貼分配實施細則》,提交學院教職工暨工會會員大會表決。同時為配合業績津貼實施細則的有效落實,學院創新性地制定了《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職工考核暫行辦法》。該考核暫行辦法明確了學院專職管理人員、正副院長、正副系主任、專職教師四類人員考核辦法,并創新地對實踐性教學進行專項考核。
(學院新聞主編:曾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