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部門:
為總結我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以下簡稱“質量工程”)項目建設成果,進一步促進項目建設,提高建設成效,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省“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建設項目2018年度驗收工作的通知》(粵教高函159號)(附件1)的精神和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我校省級質量工程建設項目和校級“創新強校工程”教學類項目2018年度結題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
1.除“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外,經省教育廳正式發文立項的2015年度省質量工程建設項目(附件2),必須參加本次驗收。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項目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組織結題驗收,驗收結果報教務處。特殊情況無法參加驗收的項目,須向教務處正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原因,原因不充分的不予受理。2016年及以后立項的項目,本年度暫不參與驗收。
2.2017年度省質量工程建設項目驗收中列為暫緩通過的項目,須整改完成并在校內再次結題后參與本次驗收,否則按不通過處理(附件2)。
二、校內驗收方式
在項目組自查和學院審核的基礎上,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分類驗收。驗收以會議評審驗收為主,由項目負責人以PPT形式(10min)現場匯報。
三、驗收程序
1.項目組自查
參加驗收的項目要結合項目建設標準和建設要求,參考《廣東省“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評審指標體系(試行)》(附件3),對照項目立項申報書(申請書或任務書等),根據建設實際情況填寫《廣東省質量工程項目驗收登記表》(附件4),提供項目驗收總結報告、成果實證材料和項目申報書。以上材料交所在學院審核。
項目組提交驗收材料共包括:
(1)項目立項申報書(申請書或任務書等)復印件;
(2)項目驗收登記表(項目驗收登記表中的第五點、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由教務處會同財務處統一出具項目經費收入細目和項目支出細目,并交給項目負責人添加到表中;第七點、項目校內結題專家及意見,請項目負責人草擬好結題意見,填寫《廣東海洋大學省級質量工程項目結題驗收專家鑒定意見表》(附件5)并隨電子版一起發送,意見不能過于簡略或明顯不具參考意義);
(3)項目驗收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1.項目立項情況;2.項目實施的主要內容,包括主要研究與改革活動;3.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教師和學生的論文、教材、著作、成果;4.存在的問題;5.改進的措施。);
(4)成果實證材料(包括:論文、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作品、相關批文等復印件,以及教材、著作等原件)。實證材料紙質版須按照驗收登記表中填報內容的先后對應編輯并做好目錄,并蓋學院公章,便于專家評審時查閱。實證材料電子版需做成一個PDF文件(教材、著作只掃描封面、目錄、版權頁,論文編輯目錄僅掃描封面、該文目錄頁和首頁,文件大小不超過20M)。
紙質驗收材料按以上順序編目成冊,打印一式7份,于評審驗收會當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帶到會場發給評審專家;電子版打包(以“項目負責人姓名-項目類型-項目名稱”命名);以上材料交所在學院審核。
2.學院審核
各項目單位組織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項目分類匯總,填寫《廣東省質量工程驗收項目匯總表》(附件6)和《廣東省質量工程暫緩通過項目驗收匯總表》(附件7)于11月19日前交教務處高教研究室(行政樓303),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
3.職能部門形式審查
教務處組織形式審查,重點檢查項目驗收登記表內容與項目申報書(任務書)內容是否一致,支撐材料與項目登記表是否一致等。
4.學校驗收
形式審查通過后,學校組織校內外專家對項目建設成果進行結項鑒定。專家組將根據項目任務完成情況和其他佐證材料作出驗收結論。未按照要求填寫驗收登記表或未提供相應實證材料,以致項目驗收信息不完整的,驗收不予通過。
四、驗收結果
對驗收的項目作出通過、暫緩通過、不予通過三類驗收結論。由學校正式發文公布驗收結果。
對驗收不予通過的項目,終止項目建設,追回剩余資助經費,項目負責人5年內不得申報質量工程建設項目。暫緩通過的項目,須依據專家組意見1年內完成整改,再次驗收仍不能通過者,終止項目建設,追回剩余資助經費,項目負責人5年內不得申報質量工程建設項目。
驗收結果將納入學校“創新強校工程”考核因素,作為校級質量工程立項以及推薦省級、國家級質量工程建設項目的重要依據。對于驗收結論為暫緩通過和不予通過的項目,學校將適當核減項目所在單位質量工程和創新強校工程建設項目的校級立項和省級推薦數額;對于項目建設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一定傾斜。
五、省級項目驗收后續工作
1.本次通過校內結題驗收的省級建設項目,需依據驗收專家組意見,補充和完善項目建設相關材料。學校將依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省“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建設項目2018年度驗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組織申請省級驗收。
2.學校于12月18日前,向省廳正式報文申請驗收。各省級建設項目需在12月18日前登錄“廣東省教育廳教學類項目管理平臺”(http://gjc.scnu.edu.cn,開放填報時間請留意網站公告)填報驗收項目材料,學校于12月21日前完成系統的審核提交工作,未在系統進行填報的將無法參加省廳驗收的網評。
六、項目經費使用說明
根據省廳有關文件要求,各級質量工程和創新強校工程建設項目須明確資金績效目標,加快執行進度,要按照項目經費年度使用計劃,加快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進度。
七、有關要求
1、各項目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驗收工作,認真審核,及時總結項目建設成果,充分發揮質量工程項目在教學建設與改革中的推動和示范作用。及時做好項目經費使用最新要求的傳達工作。
2、各項目負責人需根據項目進展情況認真填寫驗收登記表,真實反映項目研究成果。數據務求準確無誤,典型事例務必真實具體。
聯系人:質量監控科,曾永連,辦公電話:2383363;高教研究室,姜曉丹,甘瑤瑤,辦公電話:2396023;實踐教學管理科,徐文歆:辦公電話:2383121。
附件:
1.《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省“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建設項目2018年度驗收工作的通知》
2.《我校參加省“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結題驗收項目一覽表》
3.《廣東省“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評審指標體系(試行)》
4.《廣東省質量工程項目驗收登記表》
5.《廣東海洋大學省級質量工程項目結題驗收專家鑒定意見表》
6.《廣東省質量工程驗收項目匯總表》
7.《廣東省質量工程暫緩通過項目驗收匯總表》
教務處
2018年11月1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