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印發廣東省高等教育“創新強校工程”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粵教高函〔2014〕8號)精神,做好我校“廣東高校重點平臺建設躍升計劃”和“廣東高校重大科研項目與成果培育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進一步提升我校自主創新能力,結合《廣東海洋大學“創新強校工程”2017-2020年創新強校工程規劃》,現組織我校2017年教育廳廣東高校重點平臺、重大科研項目入庫工作,望各單位認真組織,嚴格按照時間節點上報相關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水產和海洋科學兩個省級高水平學科,不納入“創新強校工程”項目,水產學院、海洋與氣象學院不在此次申報范圍。
二、項目入庫申報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本次申報的各類平臺和項目均納入學校2017-2018年“創新強校工程”項目庫,所有項目經科技處組織專家評審后按評分排序,待教育廳下達申請認定通知后從庫中擇優上報,不再另行組織申報。
2. 上報教育廳申請認定的項目,其資助經費由學校在本校高等教育“創新強校工程”經費中統籌安排。
3. 項目申報鼓勵學科交叉。
4. 各單位應認真組織,按時完成申報、審核和推薦工作。
(二)申報類別及限額
1. 省級重點建設平臺,項目負責人需有高級職稱,各單位限額申報1項;申報經費:自然科學類60-80萬元/項,人文社科類15-20萬元/項;
2. 基礎研究重大項目及應用研究重大項目,申報額度項目負責人需有高級職稱,且上一輪創新強校同類項目需結題,各單位限額申報2項;申報經費:自然科學類40-60萬元/項,人文社科類10-15萬元/項;
3. 特色創新類項目(非教育科研項目),上一輪創新強校同類項目需結題,自然科學類正高級人員不得申報,各單位限額申報2項;申報經費:自然科學類4萬元/項,人文社科類2萬元/項;
4. 特色創新類項目(教育科研項目),上一輪創新強校同類項目需結題,各單位限額申報2項;申報經費:1.5萬元/項
5. 青年創新人才類項目,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下職稱,未獲得過國家、省部級科研課題資助人員可申報,已獲上一輪創新強校同類項目資助人員不得申報,不限項;申報經費:自然科學類2萬元/項,人文社科類1萬元/項。
三、申報時間及流程
2017年 11月10日17時校內申報截止,過期不候。項目申報人通過廣東海洋大學科研管理系統(http://210.38.137.113:8090/business/login.jsp)申報(申報流程見附件1),各單位統一把申報書一式5份和匯總表1份加蓋公章后交到科技處313或316室。科技處不接收個人提交材料。11月13日-17日科技處組織專家評審。
四、注意事項
1. 申報項目需符合《廣東海洋大學“創新強校工程”2017-2020年創新強校工程規劃》要求。
2. 已經省教育廳立項的創新強校工程項目不得再次申報。(已立項項目清單見附件)
聯系人:自然科學類:楊原志、吳 勇、戴建斌 2383133
社會科學類:周 斌、陳關怡 2396158
附件:請見科技處網頁
1. 科研管理系統項目申報流程
2. 創新強校項目申報(任務)書(2017年版)
3. 省教育廳2014-2016年創強項目立項文件
科技處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