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組織部、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做好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選派管理工作的意見》(粵組通〔2016〕20號)和《湛江市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行動方案》的扶貧工作部署,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面向全校選拔精準扶貧駐村工作隊隊長及隊員,駐村時間3年。現將選拔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崗位
扶貧駐村工作隊隊長、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隊長兼幫扶村第一書記,下同)1名,隊員2名。
二、選拔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
2.事業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強,能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3.熱愛扶貧工作,組織協調溝通能力強,在日常工作中表現突出;
4.對農村情況比較了解,具有較強的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5.中共黨員,原則上45周歲以下(197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三、選拔范圍
1.隊長1名,選拔范圍:從全校正科級(含相當)干部、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中選拔;
2.隊員2名,選拔范圍:從全校副科級(含相當)及以下干部、初級專業技術人員中選拔。
四、選拔程序
1.個人報名(須有單位(部門)推薦意見);
2.資格審查;
3.民主推薦;
4.確定考察對象;
5.組織考察;
6.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
7.下發任命通知。
在選拔期間,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參加選拔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嚴禁拉票賄選和弄虛作假。
工作電話:組織部干部科2383116,紀委辦紀監科2383501。
五、駐村工作隊隊長和隊員的主要職責、管理、考核、待遇
(一)主要職責
駐村工作隊隊長和隊員在鎮黨委領導和指導下,緊緊依靠村黨組織,帶領村“兩委”成員開展工作,抓黨建、抓扶貧、抓發展、抓穩定,主要職責是:
1.建強基層組織。協助配齊不健全的村“兩委”班子,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解決班子不團結、軟弱無力、工作不在狀態等問題,物色培養后備干部,抓好黨員隊伍建設。
2.推動精準扶貧。大力宣傳黨的扶貧開發和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帶領派駐村開展貧困戶識別和建檔立卡工作,幫助村“兩委”制定和實施脫貧計劃,落實扶貧項目,推動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致富。
3.為民辦事服務。帶領村級組織開展為民服務全程代理、民事村辦、協助落實鎮領導干部駐點普遍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經常入戶走訪,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4.提升治理水平。強化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幫助村干部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指導完善村規民約,落實村務公開和群眾監督制度,促進村級事務公平公開公正,農村和諧穩定。
(二)從嚴管理
1.嚴格考勤制度。駐村工作隊成員要嚴格遵守駐村考勤和請假制度。因事離村外出必須書面請假。請假2天以下的,須經村黨組織同意;請假3天以下的,須報鎮黨委人事部門批準;請假3天以上的須報市委組織部批準。
2.嚴守廉潔紀律。駐村工作隊成員要自覺遵守各項廉潔紀律,做到“四個不準”,即:不準收受駐點村群眾的任何財物,不準接受基層單位的宴請,不準在駐點村報銷應由個人或幫扶單位支付的任何費用,不準挪用幫扶資金。
3.培育良好作風。駐村工作對成員要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帶頭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以良好的作風贏得基層干部群眾的信賴和支持。
(三)嚴格考核
1.年度考核。駐村工作隊長和隊員參加學校的年度考核,由扶貧村所在區委組織部提出意見。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任的,要給予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進行調整和處理。
2.任期考核。駐村工作隊長和隊員任職期滿,學校會同扶貧村所在區委組織部、扶貧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先進、提拔使用、晉升職級的重要依據。駐村工作隊長和隊員完成幫扶任務后(以省扶貧辦考核驗收結果為準),符合有關任職資格條件的,按干部管理權限提拔一級職務(隊長提拔至副處級,隊員相應提拔至正科級或副科級)。提拔職務的,嚴格按《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職位職數等規定辦理。
(四)有關待遇
1.駐村期間,享受本人現任職級的所有福利待遇和政策規定的駐村干部補貼。
2.駐村工作隊成員駐村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承擔原崗位工作,原人事關系、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駐村發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補貼等費用,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報銷。
六、時間安排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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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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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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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28日(周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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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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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選拔精準扶貧駐村工作隊隊長報名表》或《選拔精準扶貧駐村工作隊隊員報名表》,由所在單位(部門)簽署推薦意見,于4月28日下午4:30前送到黨委組織部行政樓512(報名表同時發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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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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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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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黨委組織部會同紀委辦進行資格審查,在校園網“校務公開”欄上公示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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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4日
(周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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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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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駐村工作隊隊長崗位民主推薦工作由黨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
2.駐村工作隊隊員崗位民主推薦工作由競崗人員所在二級黨組織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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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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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考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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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考察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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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周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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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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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駐村工作隊隊長崗位組織考察工作由黨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
2.駐村工作隊隊員崗位組織考察工作由考察對象所在二級黨組織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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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周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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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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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工作隊隊長及隊員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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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東海洋大學委員會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