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五中全會以及《廣東省建設文化強省規劃綱要(2011—2020年)》精神,進一步支持高等院校、黨校、社科研究機構的哲學社會科學的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經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同意,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2015年度學科共建項目申報工作正式啟動。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學科共建項目設立的基本原則
1、學科共建項目是我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的一種項目類型,旨在支持我省學科、學位建設和高等教育的發展。
2、學科共建項目由省社科規劃立項,由申報單位自籌經費并保障研究經費按時到位。
3、學科共建項目由單位集中組織申報。申報單位必須具備的一般條件包括:科研管理規范,信譽良好,國家和省社科規劃項目結項率、精品率達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省社科規劃辦不受理個人申報。
4、學科共建項目嚴格按照省社科規劃項目的評審原則和評審程序確定立項,依照《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進行規范管理。
二、學科共建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
1、關于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
(1)2014-2015年度擬申報新增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增列碩士、博士學位點(含一級學科)的單位,限定申報新增學位對應學科。
(2)2014-2015年度擬申報省部級以上重點學科、重點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單位,限定申報重點學科或基地對應學科。
(3)2014-2015年度擬申報由專科升為本科的學校,申報不受學科限制。
(4)2014-2015年度擬申報“全國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的單位,申報不受學科限制。
(5)年內學科共建項目被撤一項的單位減半申報,被撤兩項(含兩項)以上的單位不能申報。
以上(1)-(4)項,申報單位須滿足其中至少一項。
2、關于項目申報人的申報資格
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項目的申報。在研省部級、國家級課題的項目負責人,以及三年內省社科規劃項目被撤項的項目負責人,不能作為本次申報項目的負責人,但可作為成員參與。每一位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參與申報兩個項目。不具備副高以上職稱,或不具有博士學位的項目負責人,須由兩名具有正高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
3、關于學科共建項目申報、立項的數量安排
本次學科共建項目擬立項數為300項左右。凡符合學科共建項目申報條件和申報資格的單位,每個單位申報總數不得超過35項。已立項的國家和省社科規劃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4、關于學科共建項目的經費安排
學科共建項目每項經費4萬元質保金,其中,包括省社科規劃辦依照《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收取的項目評審費、成果鑒定費0.3萬元,項目研究經費3.7萬元。立項評審結束后,獲得立項的單位必須將該單位學科共建項目的經費一次性劃撥到省社科規劃辦,由省社科規劃辦統一管理,分期劃撥給項目負責人。
未能按時完成課題研究或最終結項成果鑒定為不合格的項目將予以撤項,項目未撥付的后續經費不再退回。
5、關于申報材料報送的要求
項目申請者登錄廣東社科規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填寫并打印《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項目申請書》,然后將《申請書》交至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簽署意見。注意:“項目類別”一欄統一填寫“學科共建項目”。
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須向省社科規劃辦報送以下材料:
(1)《申請書》一式5份(含原件一份),請將其中4份申請書夾在第1本申請書內,并按學科分類整理報送;
(2)由科研管理部門綜合整理的學科共建申請理由及背景材料1份(請就申報單位及申報學科是否符合申報資格進行說明);
(3)項目申報一覽表1份;
(4)《申請書》和項目申報一覽表(模版請在廣東社科規劃網站下載)電子版,統一打包并發送至指定電子信箱,主題標注“單位名稱+2015年學科共建”字樣。
三、關于項目申報時間
學科共建項目申報時間為12月18日—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校內截止受理時間為12月30日。廣州市以外的單位以郵寄方式報送材料的,以當地郵戳為準。請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切實做好預審工作,按時報送項目申報材料。
四、關于評審費用
申報學科共建項目每項需交納專項評審費200元。申報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過規定標準收取費用。
校內聯系人:周斌 聯系電話:239619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校外聯系人: 尹 梅 李玲玲
地址及郵編:廣州市黃華路四號之二 510050
電話:020-83825078
科技處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