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洋大學崗位聘期考核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時間: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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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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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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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崗位管理制度,全面客觀地評價各類崗位人員聘期內(nèi)的德才表現(xiàn)和工作實績,激勵教職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并為教職工調(diào)整崗位、工資以及續(xù)訂聘用合同提供主要依據(jù)。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wù)院令652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粵人社發(fā)〔2011〕125號)及《廣東海洋大學崗位設(shè)置管理實施方案》(廣海大黨[2011]4號)等文件精神,結(jié)合我校實際,人事處起草了《廣東海洋大學崗位聘期考核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 根據(jù)學校召開的部分單位、部門負責人會議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了修改。現(xiàn)面向全校各單位、部門征求意見,意見征集截至2015年12月18日。請各單位、部門收集匯總修改意見或建議發(f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或者以書面形式報送行政樓327室,聯(lián)系電話:2383117。
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