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部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入開展學雷鋒活動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學雷鋒活動融入日常、化作經常,廣東省委宣傳部啟動了新一批廣東省“崗位學雷鋒標兵”(含集體和個人)評選工作,湛江市委宣傳部轉發相關通知并提出了具體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崗位學雷鋒標兵集體主要從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社區、醫院、窗口服務單位等各地各行業基層單位(處級及以下)中推薦產生。崗位學雷鋒標兵個人主要從各行業各領域立足本職崗位、踐行雷鋒精神表現突出的先進個人中推薦產生,重點向基層一線傾斜。
二、申報條件
(一)崗位學雷鋒標兵集體的基本條件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旗幟鮮明講政治,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工作業績突出,上級主管部門充分認可,具有一定榮譽基礎 ;
3.學雷鋒活動常抓不懈、扎實深入、富有特色,取得顯著成效、群眾認可度高;
4.具有良好整體形象,能夠體現勞動精神、奮斗精神、奉獻精神、創造精神、勤儉節約精神,在本地區本行業具有示范帶動作用。
(二)崗位學雷鋒標兵個人的基本條件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理想信念堅定,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范遵守職業道德,主動弘揚雷鋒精神,愛崗敬業、艱苦奮斗,服務人民、甘于奉獻,銳意進取、勇于創新,在本職崗位取得顯著成績、作出重要貢獻;
3.注重一貫表現,具有良好群眾基礎和社會認可度。
三、具體要求
我校可分別推薦1個崗位學雷鋒標兵集體和1名崗位學雷鋒標兵個人。已被評為歷屆全國或省級崗位學雷鋒標兵集體和個人的,不再參與推薦。請各單位、部門認真填寫推薦表,推薦的集體和個人事跡材料主要圍繞立足崗位學雷鋒來寫,應與志愿服務有所區分,需另附詳細事跡材料。推薦單位要認真把關,在一定范圍內公示相關材料,確保事跡真實感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四、材料報送
請于2025年2月2日下午5:00前將《崗位學雷鋒標兵(含集體和個人)推薦表》(附件1)和詳細事跡材料文檔電子版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人:梅志剛,電話:18826699595。
中共廣東海洋大學委員會宣傳統戰部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