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部門):
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于2025年將首次開展香江學者計劃(灣區項目)、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灣區項目),同時繼續實施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和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工作。現就做好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一)香江學者計劃、香江學者計劃(灣區項目)
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后研究,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幣和43.92萬港幣(約合36萬元人民幣),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醫療保險、科研補助及往返旅費等。
(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灣區項目)
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澳門指定的培養單位,在合作導師的指導下,在澳門優勢專業領域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幣和42萬澳門幣(約合36萬元人民幣),主要用于獲選人員在澳門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社會保險以及往返旅費等。澳門培養單位協助提供自費的醫療服務計劃,視情況提供學校宿舍(住宿費自理)。合作導師負責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開支(如消耗品、實驗儀器、出差費用、出席國際會議經費等)。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與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合作實施,每年選派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赴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下屬的研究所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為期2年。2025年度計劃資助22人以內。中方資助每人30萬元人民幣,德方按月資助每人1500歐元。資助經費可用于生活津貼、健康和意外傷害保險和研究、差旅費用。
(四)學術交流項目
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資助經費為每人2萬元,主要用于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2025年學術交流項目計劃資助150人以內。
二、相關要求
1、請各相關單位積極動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擬進站的博士畢業生、在職科研人員認真閱讀《申報指南》(附件1),按照申報要求、時間做好申報工作。
項目名稱 |
申報時間 |
香江學者計劃、香江學者計劃(灣區項目) |
3月10日-5月9日 |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灣區項目) |
3月10日-5月9日 |
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 |
3月20日-5月31日 |
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 |
3月10日-9月30日 |
2、博士后國(境)外交流項目全部實行網上申報,不得含有涉密內容,無需報送紙質材料。各位申報人員務必本著對所提交信息誠實、負責的態度,確保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發現虛報或偽造內容,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人申報和獲選資格,并暫停相關單位申報資格一年。
3、認真填寫《2025年度“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單位意見表 》
4、申報者如入選香江學者計劃(灣區項目)、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灣區項目),學校將按照1:1比例進行配套資助。
附件1:2025年博士后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2:2025年度香江學者計劃、香江學者計劃(灣區項目)項目崗位目錄
附件3:2025年度澳門青年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灣區項目)項目崗位目錄
附件4:《2025年度“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單位意見表 》
廣東海洋大學人力資源部
2025年3月27日
(聯系人:石 元,聯系方式:0759-236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