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部門:
根據中組部、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15〕20號)、省委組織部《關于轉發< 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安部關于開展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粵組通〔2015〕29號,見附件)的精神以及學?!蛾P于加強處級以上干部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廣海大黨〔2014〕34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從嚴管理我校副處(含相當,下同)以上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學校副處以上干部均列入登記備案人員。按省委組織部通知要求,組織部將登記備案人員信息重新登記造冊,并于近期提供給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人員持有的因私出國(境)證件統一由組織部集中保管。
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對領導干部持有的因私出國(境)有效證件信息和2013年1月1日以來的因私出國(境)記錄進行逐一核查,學校組織部根據公安機關的查詢結果,對我校登記備案人員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以及因私出國(境)情況進行核查。對發現的問題,根據調查結果,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請全校副處以上領導干部高度重視本次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工作,將本人持有的因私出國(境)證件(應交未交或領用應還未還的),于5月25日前送交組織部統一保管。 聯系人:何丹嫻 13560515999
附件:省委組織部《關于轉發< 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安部關于開展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粵組通〔2015〕29號)
黨委組織部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