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位同學:
根據《廣東海洋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校教務〔2017〕67號) 第十七條規定:課程結束后,學生應參加考核,必修課程考核不及格,準予補考1次;選修課程不及格的,不給予補考,可重新選課修讀,成績記入成績檔案。學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正常考核,須申請緩考。補考、緩考不及格者,應當重修。
根據以上相關規定結合《廣東海洋大學本科生課程考核管理規定》(校教務〔2022〕100號)文件,現將2022-2023-2學期重修選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修選課時間安排
重修選課時間: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10:00 時至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23:00時。
重修選課結束后不再受理重修選課、退課等事宜。
二、重修選課規則
1、重修選課采取網上選課方式進行。選修的重修課程上課時間原則上不能和學生已有課程上課時間沖突。按照學籍管理規定,課程修讀時間有三分之一及以上沒修讀的取消考試資格。
2、重修選課分為“跟班重修選課”和“單開班重修選課”。“單開班重修選課”教學班如果未達到開班要求(20人以下)將會停開,3月27日(星期一)將對開班人數不足的教學班做停開處理,選中停開教學班的學生在3月28日23:00前重新選擇“跟班重修選課”。
3、學生需認真核對本人所學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成績,對于尚未獲得學分且符合重修條件的課程可參加重修選課。重修選課成功的學生,學生個人課表會出現重修課程信息,學生按照課表中課程的時間安排上課,并隨開課班級一起參加考核。
三、教學管理
請任課教師嚴格考勤,在最后一次課程結束前公布不具備考試資格學生名單。按規定完成重修課程的,教師在錄入成績時需要記錄學生平時成績。
四、重修選課咨詢電話
重修選課期間如有問題,請咨詢本學院教務員:

附件:廣東海洋大學重修選課操作指南
教學科研部
2023年3月20日